上海法院專家:數字貨幣非違禁品,財產屬性無法一概否定

文章摘要:中國不禁止個人間進行數字貨幣交易,上海法院專家指出數字貨幣被定性為商品並具財產屬性。

文章來源:
BitNeeds幣需AI幣圈資訊: 上海法院專家:數字貨幣非違禁品,財產屬性無法一概否定

目錄

AI小白幫手

下面是上述新闻中涉及到的加密货币专业术语及其解释:

  1. 数字货币(Digital Currency):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形式,使用加密技术保护其安全性和匿名性。

  2. 金融机构(Financial Institutions):指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,如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等。

  3. 支付机构(Payment Institutions):一种专门从事支付服务的机构,如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。

  4. 公钥(Public Key):在加密货币系统中,用于加密数据和验证数字签名的一对密钥之一,可以公开分享给他人。

  5. 電子錢包(Electronic Wallet):一种用于存储数字货币的软件或硬件设备,可以存储持有者的公钥和私钥,用于进行支付和转移数字货币。

  6. 私钥(Private Key):在加密货币系统中,用于解密数据和创建数字签名的一对密钥之一,被视为用户对数字货币的真实拥有权。

  7. 财产性利益(Property Interest):指对财产所带来的所有权和利益。

  8. 商品(Commodity):指可以交易和交换的东西,可以包括实物和虚拟物品等。

  9. 遗禁品(Contraband):指法律明确禁止的物品或活动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解释仅限于文中提到的专业术语,其他相关术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区块链、挖矿、智能合约等。
上海法院專家:數字貨幣非違禁品,財產屬性無法一概否定

Al智能快訊中心 一幣需BitNeeds
加入社群獲得最新幣圈時事推播與活動
TG 24小時不停歇快訊:http://bit.ly/3lQnbkw
IG 最新活動與快訊:http://bit.ly/3zpefFM

發佈留言